我于2005年6月毕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之后出国,档案和户口迁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。该中心为应届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户籍两年。我于2006年回国,07年在北京找到工作,应有关留学生政策,将户口迁至北京。此后我多次跑武汉,办理迁户口和档案事宜。但因为程序繁琐,往返了很多次都没有办成功。当拿到北京派出所的接收函之后,我委托我的母亲代为办理最后一次档案和户口迁出事宜。8月29日,我母亲带着我的相关证件前往武汉办理。办理好档案的事项(收取保管费50元,我的档案免费保管期为2年,至2007年6月到期,超出两个月,我认为该项收费合理)后,询问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该如何调出户口的时,该中心人员不由分说让我母亲去交费500。我母亲交费后,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又告诉她去某派出所迁出户口。后因我母亲未带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而未办理成功。回来后我查看收据,发现500元的调入费用无据可依。8月31日,我母亲再从长沙前往武汉,前去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询问,对方并未给出相应的回复。
